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廖道训先生、姜海林先生(以下简称“廖道训”、“姜海林”)通知,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解除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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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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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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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十名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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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交易交割单》;
2、招商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