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9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更正前: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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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北京楷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由“74,607,868.50”、“8,296,922.80”、“7,095,371.87”修改为“24,200,906.07”、“9,709,621.45”、“7,244,740.87”。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由“24,200,906.07”、“9,709,621.45”、“7,244,740.87”修改为“74,607,868.50”“8,296,922.80”“7,095,371.87”。
更正后: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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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告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关联交易情况”
更正前: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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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关联方的本期发生额均发生变化,具体见更正后的表格。
更正后: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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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告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4、关联交易情况”更正前: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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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日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经济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号楼三层F3-11的商铺租赁给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72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第一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78,068.94元;第二年每日历月固定资金80,927.80元;第三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83,786.66元;第四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87,525.18元;第五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91,483.60元;物业管理费为21,991.25元/月。本公司为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报告日已履行完毕。
注2:根据本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福路1号院1号楼201室的商铺租赁给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922.3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后前三年租金为3.9元/平方米/天,第四年、第五年逐年递增5%;物业费为55,007.00元/三个月。本公司为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3:根据本公司、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龙湖·长楹天街购物中心A栋-3F-11、A栋-3F-12a号的房屋租赁给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650.6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9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为免租期,之后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84,578.00元;2015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91,084.00元;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97,590.00元;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104,096.00元;提成租金各年度均为每月含税营业额12%。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为39,036.00元/月。本公司为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4:根据本公司、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美智美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03层01F号的房屋租赁给美智美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4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年月保底租金为76,720.00元;第二至第三年月保底租金为81,323.20元;第四至第五年月保底租金为87,827.96元;提成租金各年度均为每日历月含税营业额10.00%。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为43,840.00元/月。根据三方协议约定,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自2016年6月1日起转让予美智美源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为美智美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5:根据本公司、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99号楼2层G2-01A的商铺租赁给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7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承租方享有105天的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抽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为7.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二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2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三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5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四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8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五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8.2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为68.00元/平方米/月。本公司为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6:根据本公司、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中粮祥云小镇13-104号商铺租赁给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2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日,承租方享有120天的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抽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为2.4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二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2.6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三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四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五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为46.00元/平方米/月。本公司为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7:根据本公司、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2052号控江海际商业广场项目1号楼第3层3F-10、11、12的商铺租赁给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650.9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承租方享有72天的免租期,第一年月固定租金69,302.00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69,302.00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72,272.0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76,232.00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80,193.00元;物业管理费为44,267.00元/月。本公司为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8:根据本公司、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8号长宁三层3-7室商铺租赁给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63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第一年月固定租金为67,068.75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70,422,19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73,943.3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77,645.49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81,528.77元;第六年月固定租金85,613.26元;物业管理费为50,400.00元/月。根据三方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承租方变更为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议自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生效。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为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9:根据本公司、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丹霞山路50弄1号宝山天街购物广场的3F-31、3F-30-a号商铺租赁给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10.2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第一年月固定租金为78,837.75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86,650.50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95,173,5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10,0145.25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105,117.00元;物业服务费为52,700.55元/月。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于2018年6月30日签署生效,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30日起概括承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本公司为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0:根据本公司、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本公司、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变更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东靖路1881号万嘉商业广场二层201-1、201-2、201-3室商铺租赁给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42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承租方享有4个月免租期,第一年、第二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619,040.00元/年;第三年、第四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696,420.00元/年;第五年、第六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773,800.00元/年。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限内为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为1.30元/天/平方米。租赁合同变更协议、物业管理协议变更协议约定自2018年1月16日起由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接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本公司为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1:根据本公司、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33号徐汇日月光中心L3-01号商铺租赁给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93.4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第一至第三个计租年度月固定租金为135,878.00元;第四年至第五个计租年度月固定租金为144,030.00元;物业服务费为75,943.00元/月。本公司为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2:根据本公司、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7号院1号楼的3F-34a房屋租赁给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43.4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76,076.48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9.45%;第二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83,667.26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9.45%;第三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 92,944.88 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 10.50%;第四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03,909.34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10.50%;第五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15,717.22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 11.55%;物业管理费为 63,256.50 元/月。本公司为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3:根据本公司、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将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232号长白鹿特丹万科生活广场215-218号铺位租赁给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1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3月31日至2026年10月7日。2018年10月8日-2019年3月7日期间,租金为0,此后的第1至第8个计租年度租金分别为17,331元/月、17,331元/月、24,759元/月、24,759元/月、29,711元/月、29,711元/月、37,139元/月、37,139元/月,物业管理费为49,518元/月。本公司为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4:根据本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号1幢的“北京当代商城中关村店”3层3-001号区域租赁给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1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不含税)分别为85166.67元/月、113,555.33元/月、119,233.33元/月、125,195.00元/月、131,431.55元/月、137,970.00元/月,公共设施维护费为15,540.00元/月。本公司为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5:根据本公司、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新六路211号的2层221A、221C、223、224、226A单元租赁给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45.1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0个月。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49,567元/月、49,567元/月、52,045元/月、54,648元/月、57,382元/月。本公司为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6:根据本公司、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168号三层编号为B336-B340租赁给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1345.6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72个月。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以及后4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13,456元/月、53,825元/月、56,516元/月、59,342元/月、62,309元/月、65,424元/月。本公司为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7:根据本公司、永旺商业有限公司、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永旺商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1号楼(永旺国际城店)第T-206,T-207租赁给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1,09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0个月。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126,112.5元/月、132,502.2元/月、139,060元/月、145,954.2元/月、153,352.8元/月。本公司为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8:根据本公司、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漕宝路3299弄宝龙城18号楼第三层的编号002a租赁给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40,5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72个月。6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31,519.5元/月、63,039元/月、70,603.68元/月、70,603.68元/月、 80,689.92元/月、80,689.92元/月。本公司为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9:根据本公司、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本公司与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4号置汇旭辉广场购物中心2层01-04室租赁给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35,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4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内含免租期4个月)、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2021年5至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的租金分别为41,230.21元/月、206,151.02元/月、216,458.57元/月、111,779.66元/月、139,266.46 元/月、216,458.57元/月。本公司为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更正内容:新增美如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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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根据美杰姆、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日签订的三方协议、美杰姆与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经济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号楼三层F3-11的商铺租赁给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72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第一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78,068.94元;第二年每日历月固定资金80,927.80元;第三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83,786.66元;第四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87,525.18元;第五年每日历月固定租金91,483.60元;物业管理费为21,991.25元/月。美杰姆为美思美智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报告日已履行完毕。
注2:根据美杰姆、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福路1号院1号楼201室的商铺租赁给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922.3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后前三年租金为3.9元/平方米/天,第四年、第五年逐年递增5%;物业费为55,007.00元/三个月。美杰姆为北京美吉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3:根据美杰姆、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龙湖·长楹天街购物中心A栋-3F-11、A栋-3F-12a号的房屋租赁给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650.6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9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为免租期,之后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84,578.00元;2015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91,084.00元;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97,590.00元;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月保底租金为104,096.00元;提成租金各年度均为每月含税营业额12%。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为39,036.00元/月。美杰姆为北京美学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4:根据美杰姆、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美智美源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签订的三方协议、美杰姆与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北京凯德嘉茂西直门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03层01F号的房屋租赁给美智美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4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1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年月保底租金为76,720.00元;第二至第三年月保底租金为81,323.20元;第四至第五年月保底租金为87,827.96元;提成租金各年度均为每日历月含税营业额10.00%。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为43,840.00元/月。根据三方协议约定,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自2016年6月1日起转让予美智美源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美杰姆作为美智美源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5:根据美杰姆、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99号楼2层G2-01A的商铺租赁给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7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承租方享有105天的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抽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为7.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二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2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三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5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四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7.8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五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8.2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为68.00元/平方米/月。美杰姆为北京美慧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6:根据美杰姆、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美杰姆与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粮地产投资(北京)有些公司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中粮祥云小镇13-104号商铺租赁给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2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日,承租方享有120天的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抽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为2.4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二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2.6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三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9.00%;第四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第五个租赁年度日保底租金3.00元/平方米/日,抽成租金为销售额的10.00%。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为46.00元/平方米/月。美杰姆为美奥美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7:根据美杰姆、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海际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2052号控江海际商业广场项目1号楼第3层3F-10、11、12的商铺租赁给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650.9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承租方享有72天的免租期,第一年月固定租金69,302.00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69,302.00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72,272.0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76,232.00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80,193.00元;物业管理费为44,267.00元/月。美杰姆为上海育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8:根据美杰姆、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8号长宁三层3-7室商铺租赁给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商铺面积63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第一年月固定租金为67,068.75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70,422,19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73,943.3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77,645.49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81,528.77元;第六年月固定租金85,613.26元;物业管理费为50,400.00元/月。根据三方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承租方变更为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议自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生效。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美杰姆为上海睿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9:根据美杰姆、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恒青房地产有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丹霞山路50弄1号宝山天街购物广场的3F-31、3F-30-a号商铺租赁给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10.2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第一年月固定租金为78,837.75元;第二年月固定租金86,650.50元;第三年月固定租金95,173,50元;第四年月固定租金10,0145.25元;第五年月固定租金105,117.00元;物业服务费为52,700.55元/月。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于2018年6月30日签署生效,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30日起概括承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美杰姆为上海芮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0:根据美杰姆、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美杰姆、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变更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海连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东靖路1881号万嘉商业广场二层201-1、201-2、201-3室商铺租赁给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42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承租方享有4个月免租期,第一年、第二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619,040.00元/年;第三年、第四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696,420.00元/年;第五年、第六个租赁年固定租金为773,800.00元/年。上海汇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限内为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为1.30元/天/平方米。租赁合同变更协议、物业管理协议变更协议约定自2018年1月16日起由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接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美杰姆为上海为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1:根据美杰姆、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33号徐汇日月光中心L3-01号商铺租赁给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93.4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第一至第三个计租年度月固定租金为135,878.00元;第四年至第五个计租年度月固定租金为144,030.00元;物业服务费为75,943.00元/月。美杰姆为上海达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2:根据美杰姆、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龙湖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兴路7号院1号楼的3F-34a房屋租赁给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43.4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76,076.48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9.45%;第二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83,667.26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9.45%;第三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 92,944.88 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 10.50%;第四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03,909.34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10.50%;第五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15,717.22元,提成租金为含税营业额的 11.55%;物业管理费为 63,256.50 元/月。美杰姆为北京美纶曼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3:根据美杰姆、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沈阳万科永安置地有限公司将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232号长白鹿特丹万科生活广场215-218号铺位租赁给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1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3月31日至2026年10月7日。2018年10月8日-2019年3月7日期间,租金为0,此后的第1至第8个计租年度租金分别为17,331元/月、17,331元/月、24,759元/月、24,759元/月、29,711元/月、29,711元/月、37,139元/月、37,139元/月,物业管理费为49,518元/月。美杰姆为沈阳美名教育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4:根据美杰姆、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号1幢的“北京当代商城中关村店”3层3-001号区域租赁给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51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不含税)分别为85166.67元/月、113,555.33元/月、119,233.33元/月、125,195.00元/月、131,431.55元/月、137,970.00元/月,公共设施维护费为15,540.00元/月。美杰姆为美智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5:根据美杰姆、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誉山分公司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新六路211号的2层221A、221C、223、224、226A单元租赁给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45.1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0个月。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49,567元/月、49,567元/月、52,045元/月、54,648元/月、57,382元/月。美杰姆为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6:根据美杰姆、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迈亿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广州金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168号三层编号为B336-B340租赁给广州市迈至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1345.6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72个月。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以及后4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13,456元/月、53,825元/月、56,516元/月、59,342元/月、62,309元/月、65,424元/月。美杰姆为广州市迈亿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7:根据美杰姆、永旺商业有限公司、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永旺商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1号楼(永旺国际城店)第T-206,T-207租赁给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1,09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0个月。5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126,112.5元/月、132,502.2元/月、139,060元/月、145,954.2元/月、153,352.8元/月。美杰姆为美迪旺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注18:根据美杰姆、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漕宝路3299弄宝龙城18号楼第三层的编号002a租赁给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40,5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72个月。6个计租年度的租金分别为31,519.5元/月、63,039元/月、70,603.68元/月、70,603.68元/月、 80,689.92元/月、80,689.92元/月。美杰姆为上海美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19:根据美杰姆、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及美杰姆与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海旭泾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4号置汇旭辉广场购物中心2层01-04室租赁给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835,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商铺交付之日起64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内含免租期4个月)、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2021年5至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的租金分别为41,230.21元/月、206,151.02元/月、216,458.57元/月、111,779.66元/月、139,266.46 元/月、216,458.57元/月。美杰姆为上海尚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20:根据美杰姆、北京凯德晶品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美如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转让协议、北京美杰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凯德晶品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期限变更补充协议》,北京凯德晶品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凯德晶品购物中心03层04/05/06号租赁给美如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面积72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租金分为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以二者较高者为准,第一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含增值税,下同)为119,625.00元,第二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26,875.00元,第三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 134,125.00 元,第四至第五个计租年度月保底租金为141,375.00元。提成租金为该年度每个日历月营业额的12.00%计算的金额。物业管理费为 65,250.00 元/月(含增值税)。美杰姆为美如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及其它租赁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