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花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提名慕英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赵冬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刘伟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唐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提名程向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提名陈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提名扈纪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刘雪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孙燕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同时,对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也一并修改。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员工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30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慕英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赵冬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伟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唐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程向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扈纪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雪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孙燕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岩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何巧玲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五)《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慕英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72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历任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职员,北京国朝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财务及投资管理部经理,北京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审计科科长,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副书记。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慕英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山东新汶矿业公司基建处经理、东方园林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联席总裁;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复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恺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珠海东方园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赵冬先生持有本公司7,281,881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伟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217)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担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天津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经理;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经理;北京华飞兴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经理。
刘伟杰先生持有本公司410,000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EMBA。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科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担任本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山河秀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盛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普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玫瑰里爱琴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经理;北京东方玫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经理;南京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经理;南京玫瑰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北京玫瑰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经理;北京东方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经理;上海金色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经理;玫瑰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唐凯先生持有本公司154,012,147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何巧玲为亲戚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何巧女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程向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1年6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管理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关村电子城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程向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先后从事教师、律师职业。2007年5月至2014年9月,任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2014年9月加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证券发展部总经理、风控法务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陈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扈纪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53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副主任、巡视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扈纪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雪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6月退休。现任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燕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北证监局主任科员,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杰龙成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燕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花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小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王岩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何巧玲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岩、何巧玲将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涛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适当的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公司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1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融资部员工、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担任北京市鑫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监事;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出行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经理、执行董事;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经理、执行董事。
王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人、经理、执行董事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巧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4年3月出生。历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管控部总经理。
何巧玲女士持有本公司2,588,991股份,与第七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唐凯为亲戚关系,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何巧女为姐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修订条款和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4
债券代码:112380 债券简称:16东林01
112426 16东林02
112464 16东林03
112842 19东林01
112829 19东林0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30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8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0月18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慕英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赵冬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伟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唐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程向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扈纪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雪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孙燕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岩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何巧玲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五)《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四)、(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四)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9年10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一)、(二)、(三)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一)、(二)、(三)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四)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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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登记(须在2019年10月21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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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9年10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 __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11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陈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助理,香港易周律师行上海代表处律师助理,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助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法务部总监、总裁助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总经理、风景集团总裁助理。现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
陈涛先生持有本公司50,000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19-1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扈纪华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