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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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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联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联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投资总额不包含建设期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分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9-073”)。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拟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3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订《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双方签订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9-077”)。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9-075”)。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募集资金总额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 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制作、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等)和申请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 上述第5至7项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8”)。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联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其中,联泰集团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联泰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投资总额不包含建设期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分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9-073”)。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本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拟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3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订《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双方签订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9-077”)。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9-075”)。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7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拟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68,680,154股(含本数,按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测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根据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相关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80,000万元,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为68,680,154股。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19年11月底前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68,680,1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并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发行股票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根据2019年公司披露的半年报,公司201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期同比上升109.23%。假设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8年同比出现三种变动情形:0%、30%、50%;

  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18%,并于2019年5月实施;

  7、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联泰转债”)在2019年7月全部完成转股;

  9、计算发行后稀释每股收益时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联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的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本需求量较大

  污水处理行业具有明显的资本沉淀性特征,项目建设期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同时行业属于公共服务内容的特性又决定了其难以实现资本的高收益要求,因此行业发展对资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公司多个储备项目的陆续开展,对资金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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