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拟自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将不少于人民币8,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72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限,上限为人民币22.9元。
●风险提示: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完毕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2019年9月29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人员计划自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2人(蒋小忠先生、郭丙合先生);监事1人(潘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6人(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
2、截至2019年9月27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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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车建兴先生、车建芳女士、陈淑红女士、蒋小忠先生、陈东辉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2019年9月27日,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99,125,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3979%。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9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暨增持计划的公告》(编号:2019-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及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该次增持计划已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且上述人员累计增持资金均已达到该次增持计划的下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编号:2019-10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少于人民币8,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720万元。上述人员拟增持资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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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限,上限为人民币22.9元(对应公司2018年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1.2元、静态市盈率19.1倍)。
6、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
7、锁定期:上述增持主体承诺于本次增持计划最后一笔购买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8、本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