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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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21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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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参见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5、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个人投资者申购(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收取1.5%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参见法律法规和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缓支付,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A、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高于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0.8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份
B、本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年(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8%÷(1+0.8%)=71.84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1.84=71.84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71.84)÷1.150=9067.97份
5.1.4 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
平安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
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
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79)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65)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730)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59)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3034)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515)
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925)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49)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304)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48)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282)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663)
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37)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
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98)
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2)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90)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391)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626)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403)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404)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84)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085)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13)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114)
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32)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86)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487)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639)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640)
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27)
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5)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77)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66)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84)
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6)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12)
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2)
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7)
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158)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0)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1)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24)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17)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6)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6)
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
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
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22)
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16)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64)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5)
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6)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971)
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16)
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889)
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44)
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47)
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99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2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828)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851)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4)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5)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5756)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86)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87)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98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17)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1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19)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214)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215)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68)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869)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100)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101)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457)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458)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720)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21)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4)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5)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2)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3)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97)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82)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83)等。
(注:同一基金产品的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5.2.2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2.3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份。留存份额不足5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8、以上转换费率和原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