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8日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9年10月18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以股东名册登记的为准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霜霜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蟾西村垃圾发电厂综合办公楼3楼法务部办公室
电话:0577-61896166
传真:0577-61896182
(二)会议费用
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同比例”或“放弃本次增资认缴权”或“不同意本次增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同比例”或“放弃本次增资认缴权”或“不同意本次增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放弃本次增资认缴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填有或无)表决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