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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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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50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3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技术服务协议》,并授权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为福特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先生、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王文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5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越南”)之间的《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技术服务协议》,并授权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越南为福特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先生、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王文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V348是本公司从福特引进的一款轻型商用车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越南海阳省海阳市

  法人代表:Pham Van Dung

  注册资本:7,20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一家在越南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福特持有75%股权,越南当地合作伙伴持有25%股权。

  经营范围:组装与制造整车;提供汽车维修服务;进口整车、零部件。

  福特越南是福特汽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美元

  ■

  三、《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特越南希望江铃汽车支持在越南已投产的V348车型基础上进行升级(即“V348越南MCA2”),并支持该升级车型完成在越南当地认证及在越南投产;

  (2)江铃汽车将提供且福特越南将从江铃汽车获得与V348越南MCA2 CKD项目相关的工程服务和技术服务;

  (3)上述协议项下的工程服务和技术服务仅覆盖项目PSC-PTC之间的工作,对价合计金额为2714万元人民币;

  (4)所有付款以人民币计价由福特越南支付江铃汽车。

  四、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V348越南MCA2 CKD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4.68亿元人民币,与福特越南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800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和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相关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是公平、合理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PSC〉节点至〈PTC〉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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