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0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当面送交和提请各位董事签署会议材料。
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确认已离职激励对象黄娜及刘利霞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黄娜及刘利霞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同意公司依法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90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地从101,310,075股变更为101,302,785股,注册资本将由101,310,075元变更为 101,302,785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相关事项的决策权限
根据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等事项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再行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提前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将本次会议事宜通知了全体监事并当面送交了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平女士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有充分的合规性、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监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2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个别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标的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9日,其中一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日为2018年4月23日。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并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
6.激励模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8年5月24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依照40%、30%、30%的比例申请解除限售。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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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绩考核要求:
7.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历次解锁的前提是公司业绩分别满足如下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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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业绩指标如果未能达到,相关年度对应的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7.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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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情况
1. 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2018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办公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短于十日。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主体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18年2月27日,公司监事会核查了上述公示过程,出具《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激励计划所涉一切必要事务。
5.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除邹帅文先生外的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3月9日为授予日。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帅文先生曾于该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邹帅文先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其相关授予事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6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20万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3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14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暂缓授予邹帅文先生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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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邹帅文先生授予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同意以2018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邹帅文先生授予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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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8年5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有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被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75万股。最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人数为136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4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7,372万股的1.80%。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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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为75,044,500股。据此,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调整。随后,公司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依法予以解除限售。公司随后于次月安排专人依法办理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上述各事项所涉具体信息,公司均已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全面披露。
二、本次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送/发放,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75,0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送/发放,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75,0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5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101,310,075股。
3.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依法予以解除限售。公司随后于次月安排专人依法办理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合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715,23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60%。
近日,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个别激励对象离职,对其获授登记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依法须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依法须予以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Q=Q0×(1+n);
其中: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依法进行派息,则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三)调整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中黄娜、刘利霞二人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黄娜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6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刘利霞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3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二人合计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9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依据和调整方法,结合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对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如下:
调整后回购数量=9000*(1+0.35)*(1-40%)=7290 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19.74-0.8)-0.33]/(1+0.35)=13.7852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或其他人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7,29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7852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有充分的合规性、必要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4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27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确认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决定将其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依法回购注销,同时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根据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上述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等事项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再行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依据
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公司依法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90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地从101,310,075股变更为101,302,785股,注册资本将由101,310,075元变更为 101,302,785元。
由上,公司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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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事宜,尚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会议确认,因原激励对象黄娜、刘利霞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二人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9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及相关登记等手续的落实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再行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实施,将使得公司股份总数从101,310,075股变更为101,302,785股,注册资本将由101,310,075元变更为101,302,785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B区5楼
2.联系人:李财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3.联系电话:021-65424668
4.传真:021-65446350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19-063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因原个别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依法予以调整并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及相关登记等手续的落实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全面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再行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回购注销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标的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9日,其中一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日为2018年4月23日。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并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
6.激励模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8年5月24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依照40%、30%、30%的比例申请解除限售。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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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绩考核要求:
7.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历次解锁的前提是公司业绩分别满足如下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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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业绩指标如果未能达到,相关年度对应的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7.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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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情况
1. 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2018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办公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短于十日。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主体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18年2月27日,公司监事会核查了上述公示过程,出具《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激励计划所涉一切必要事务。
5.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除邹帅文先生外的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3月9日为授予日。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帅文先生曾于该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邹帅文先生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其相关授予事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6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20万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3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14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暂缓授予邹帅文先生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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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邹帅文先生授予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同意以2018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邹帅文先生授予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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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8年5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有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被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75万股。最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人数为136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4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7,372万股的1.80%。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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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为75,044,500股。据此,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调整。随后,公司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依法予以解除限售。公司随后于2019年6月安排专人依法办理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合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715,23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60%。
上述各事项所涉具体信息,公司均已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全面披露。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截至本公告日,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黄娜、刘利霞因为个人自身原因已经从公司离职,二人业已不再具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因此,本次董事会依法决定对该二人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依法予以相应调整,并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二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为:黄娜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6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刘利霞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3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二人合计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9000股,初始授予价格为19.74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依据和调整方法,结合公司上述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本次计划回购注销的上述二人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852元/股,回购数量为729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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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7290元及股份总数7290股。除此之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或其他人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和结构。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和价格合法合规。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依法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名单确认属实;公司董事会依法依规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90股限制性股票按13.7852元/股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七、其他
根据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及相关登记等手续的落实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全面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再行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后续股份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登记等具体落实工作,尚须依法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配合/审核。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推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具体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