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投资概述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将投资建设“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新日星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象山县贤庠镇大中庄工业区,规模总投资67,4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4,098万元,建设期利息1,6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7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和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为新日星年产18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的一期实施工程,主要生产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型铸件产品,设计能力具备生产目前市场风电铸件产品全系列产品。
近日,日星铸业收到象山县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预验收通过的批复》确认,项目已经达到投产状态,项目预验收获得通过。
该项目从2018年3月份开始建设,经过18个月的建设,主体厂房已经完成结顶,设备安全调试完成,基本达到可以投产状态。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由于2018年3季度开始,国内风电行业快速复苏,海上风电发展迅速,大兆瓦机型铸件产品市场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国内及国际客户对公司订单大幅增加。为了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旺盛需求,缓解公司产品的交付压力,抢占大型化铸件产品市场先机,公司通过科学组织,合理调配资源,与建设单位紧密配合,经过18个月的建设,截止日前,项目基本达到可以投产状态,获得政府部门预验收通过。
“新日星项目”由于项目暂未完成全面竣工验收,尚需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向相关部门报批申请验收文件,具体是否可以验收通过最终验收并取得相关批文的日期尚不能确定。项目验收、试生产到全面正常运营及达产尚需时日。公司将尽快完善部分未完成的附属设施的建设,尽快达到项目全面验收通过的条件,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验收工作,争取早日达产,确保产能尽快释放,缓解市场对大型铸件旺盛需求的压力。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的进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项目暂未全面竣工验收,且项目从试生产到达产需要一定周期的产量爬坡过程,项目如果不达产或订单不足导致不满负荷生产均将会对企业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项目最终是否通过验收及通过时间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和5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于2019年9月27日在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东海银行象山支行
账户:8310301014210021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星铸业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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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注2】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已办理注销,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以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