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购买了“企金结构性存款14天封闭式产品”,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9月2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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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产品情况说明:上述产品为保本结构性存款。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型,在上述结构性存款期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总金额为3,900万元(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3,900万元(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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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