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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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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分拆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4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分拆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建议分拆及上市概况

  2018年11月2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分拆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及其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建议分拆及上市”)等相关事项;2018年12月13日,复宏汉霖已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呈交上市申请(A1表格);2019年7月5日,复宏汉霖已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呈交经更新的上市申请(A1表格);2019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2019年8月25日及2019年9月10日,复宏汉霖已向香港联交所分别提交聆讯后资料集及经更新的聆讯后资料集,以供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2019年9月12日,复宏汉霖已刊发招股章程,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查阅及下载;2019年9月17日(太平洋标准时间),有关国际发售的国际承销协议已由(其中包括)复宏汉霖与国际发售承销商订立。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4日、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建议分拆及上市进展

  香港联交所已批准复宏汉霖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在全球发售完成后,(i)复宏汉霖于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ii)复宏汉霖H股股份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九点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复宏汉霖H股股份以每手100股为单位买卖,股份代号为2696。

  复宏汉霖自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分拆并独立上市,有利于复宏汉霖实现进一步发展,并提升本集团整体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4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就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HLX10”)联合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HLX04”)(以下简称“该治疗方案”)用于治疗晚期肝细胞癌(即晚期实体瘤之一)启动II期临床研究。

  二、该治疗方案及所涉药品的研究情况

  该治疗方案主要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截至本公告日,该治疗方案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于中国境内处于I期临床试验中。

  截至本公告日,该治疗方案中所涉及的HLX10、HLX04(单药)研究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尚无同类联合用药治疗方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截至2019年8月,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现阶段针对HLX10、HLX04的累计研发投入分别为人民币19,564万元、36,919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基于上述风险及该治疗方案在临床试验中可能涉及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该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可能会终止。

  该治疗方案所涉药品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该治疗方案及所涉药品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使用/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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