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持有公司股份12,239,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8%)的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弘盛”)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国信弘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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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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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信弘盛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国信弘盛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国信弘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信弘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