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多期滚动发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9-009)。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10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