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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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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0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2019年9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9月2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汪路平先生、包中海先生、林昌斌先生、钱木水先生、刘文琪先生、金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翁国民先生、郭德贵先生、吕圭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了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路平,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8月至1997年12月先后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膜部办事员、副经理、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8月任浙江农资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明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历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03年4月至今先后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汪路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包中海,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1983年8月至1996年10月在浙江省土产副食品公司工作,历任干部、人事科副科长;1996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浙江省供销社人事部副科长、人事处调研员兼副处长、业务处调研员兼副处长、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包中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昌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2001年9月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部办事员、副经理。2001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浙江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08年5月至今先后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林昌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钱木水,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副主任药师,中共党员。1979年10月至1999年8月在绍兴县钱清供销社工作,历任钱清医药供应站中药批发部经理,华清公司副总经理、绍兴县供销社钱清医药经营部总经理,199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钱木水先生持有本公司9.60%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文琪,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今先后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会计、财会部会计科副科长、财会部会计科科长、财会部经理助理、财会部副经理、财务总监。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刘文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金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2003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03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监事。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金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翁国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年6月至今任新湖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山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翁国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郭德贵,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93年7月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系教师。1993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03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08年6月至今任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郭德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吕圭源,男,1954年8月出生,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1984年至2004年历任浙江中医学院中药制剂研究室主任、中药新产品开发研究室主任、中药系副主任、中药系主任、药学系主任。2004年至2017年任浙江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所所长。2017年至今任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所长。2012年8月至2018年7月曾任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圭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9月2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永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张全先生、余群建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状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全,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1年2月在浙江商业学校任教师,2001年2月至2003年5月在浙江星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科科长、企管部法律事务科科长、企管部经理助理;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市西湖区浙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余群建,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淳安二建公司、淳安乡镇企业局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在浙江宏达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1月至2015年3月在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企管部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12月至今在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审计部经理。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的企业;余群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05.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0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1、调整原因

  该项目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中药饮片市场需求的发展,对精制中药饮片、大健康产业相关的中药饮片、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的生产进行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也需要对生产车间、仓库建设的规划进行合理调整;另外,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通过对投资结构的优化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前,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调整后的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期为2年,至2021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据测算,该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6%,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1年。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调整原因

  该项目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合理调整,适当降低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以提高资金利用率,由于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所以公司谨慎控制投资规模。

  2、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前,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5,986.45万元为包含发行费用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647.49万元后,该项目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38.96万元。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调整后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2年,至2021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并综合市场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等事项,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状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通医药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华通医药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华通医药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05.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0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闲置原因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2、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3、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获得更多回报。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景岳堂药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景岳堂药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汪路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包中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昌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钱木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刘文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金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翁国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郭德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选举吕圭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选举张全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选举余群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0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赤杭

  电  话:0575-85565978

  传  真:0575-8556594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邮  编:31203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以上第 1、2、3 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以上第4、5项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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