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计划自2019年5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1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5%)、20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6%)(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579,206,704股变更为577,906,70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两位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本次减持计划的半数以上,同时两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的来源:
(1)陈新民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魏代英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新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魏代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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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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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579,206,704股变更为577,906,704股,上述总股本均按577,906,704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终止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