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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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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9-02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有被司法冻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申请,解除原冻结塔城国际所持公司9,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原冻结情况详见8月29日披露的2019-027号临时公告)。同时,将塔城国际为第三方信托贷款增信担保,已质押予安信信托的公司9,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36,860.8328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2%。其累计质押(含冻结)股份22,800.62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1.86%,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其中,冻结股份9,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59%,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

  本次股东持股的司法冻结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控股股东已同涉诉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协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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