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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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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26日。

  2.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1,011,583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439,786,060股的0.070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8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6月15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以2018年6月15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18年7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实际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10.7166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六)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 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如上所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5日,上市日为2018年7月11日,截至目前相关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为198人,股数为1,011,583股,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000股。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回购具体实施之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公司应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前述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9月26日。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1,011,5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03%。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8名。

  (四)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鉴于激励对象中熊绍令、向章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内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另有2名激励对象在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00%解除限售的条件后离职,公司应将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售份额7,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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