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经理石建伟先生于2018年05月07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石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9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0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石建伟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5,0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8%。
公司于2019年09月19日收到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石建伟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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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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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为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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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石建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石建伟先生可能依据自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