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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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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99
债券代码:128016 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将于2019年9月25日支付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期间的利息0.5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最后交易日为2019年9月24日,凡在2019年9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根据公司“雨虹转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规定,在“雨虹转债”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雨虹转债”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雨虹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2、债券代码:128016。

  3、债券发行规模:18.40 亿元。

  4、债券发行数量:1,840 万张。

  5、债券发行价格:100 元/张。

  6、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债券上市时间:2017年10月20日

  8、债券存续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

  9、债券转股期限:2018年3月29日至2023年9月25日

  10、债券利率:“雨虹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

  11、起息日:2017年9月25日。

  1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雨虹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方式:“雨虹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雨虹转债”发行首日。“雨虹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4、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16、信用级别:“雨虹转债”发行时,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发行的“雨虹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2017年11月8日,大公国际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展望为“稳定”,将公司发行的“雨虹转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2018年6月23日,大公国际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雨虹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2019年4月24日,大公国际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雨虹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9年7月3日,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为“雨虹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票面利率为0.50%,每10张“雨虹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元(含税)。对于持有“雨虹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对于持有“雨虹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对于持有“雨虹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9月2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雨虹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雨虹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邮编:101309

  咨询联系人:张蓓

  咨询电话:010-85762629

  传真电话:010-85762629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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