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54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销诉讼。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61,058.4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光电”)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人民币161,058.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9)。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于近日收到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签发的(2019)赣0722民初232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兴邦光电于2019年9月2日向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博立信的起诉。经审查,原告兴邦光电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准许原告兴邦光电撤回对被告博立信的起诉。
2、案件受理费3,530元,减半收取计1,765元,由原告兴邦光电负担。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55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5,353.19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受理情况
近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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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铁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
2、案件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
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因需要向境外客户支付美金,而被告一可以在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之后代为支付,前提条件是原告需将拟让被告一代付的款项先行转入被告一账户中。原告于2018年9月3日将代付货款(含税款+手续费)共计87,000元转付至被告一账户,被告一未依约将货款代付给原告的海外客户,亦未开具任何发票,即使出具《欠款证明》,也并未按《欠款证明》所承诺之日期将款项予以代付,至今仅退还原告23,642.81元,尚欠63,357.19元未退回原告。
被告一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被告二、三作为被告一公司的股东,分别认缴出资额2,550万元和2,450万元,所占比例分别为51%和49%。现被告一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且将财产转移,被告一在另案诉讼中所被冻结的7个银行账户余额均为0元。相比于认缴的出资额5,000万元而言,原告认为,被告二、三作为被告一公司的股东极大可能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作为被告一公司的债权人,被告二、三应依法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原告之债权承担补充连带赔偿责任。
4、诉讼请求:
(1)请求福田法院判决三被告向原告退还未代付款项人民币63,357.19元及暂计至2019年4月9日的利息1,996元(按年利率6%自2018年10月1日计算至偿还之日止),合计人民币65,353.19元。
(2)诉讼费由三被告连带承担。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公司起诉案件
目前,公司诉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名被告知情权纠纷法院受理尚未庭(详见公司临2019-014公告);诉高伟等四名被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法院受理尚未庭(详见公司临2019-046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2、公司被起诉案件
目前,公司已分别收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寿宁润宏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起诉状 (详见公司临2018-048公告、公司临2018-049公告、公司临2018-058公告、公司临2018-059公告、公司临2018-061公告、公司临2018-063公告、公司临2019-016公告、公司临2019-018公告、公司临2019-019公告、公司临2019-020公告)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18-055公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19-038公告)、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查封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19-041公告)。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审理终结(详见公司临2019-051公告、公司临2019-052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11,615,685.83元及人民币317,538,009.47元。
3、公司子公司起诉案件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诉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受理尚未庭(详见公司临2019-009公告)、诉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详见公司临2019-015公告)并已下达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临2019-034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诉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详见公司临2019-009公告)并已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临2019-015公告)、诉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详见公司临2019-039公告),并将被告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保全(详见公司临2019-050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子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42,523,066.72元。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应诉通知书;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