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10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跨国军工行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属于“重大无先例”的情况,停牌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上述停牌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7月12日,公司发布了《信威集团关于复牌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此后,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了《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需等待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审核决定

  乌克兰国家反垄断委员于2019年7月9日发布公示,就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联合申请反垄断审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为7月22日,之后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将做出最终审核决定。

  经公司核实,目前相关事项尚在审核过程中,未取得最终核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公司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尚未对上述反垄断审查事项做出最终审核决定,公司正在与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进行积极沟通,推动审批进程。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11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2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股东王勇萍的书面通知,其自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勇萍持有公司159,316,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勇萍持有公司138,865,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上述减持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11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海外项目客户担保履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海外项目客户担保情况

  在海外公网业务中,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通过买方信贷业务模式帮助向其采购产品的海外电信运营商取得资金。俄罗斯项目是公司采用买方信贷模式拓展的海外项目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Russwill Telecom Limited(以下简称“Russwill”)就俄罗斯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鼎昆支行”)融资2.34亿美元,北京瑞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平”)在建行北京鼎昆支行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SIF Telecom Investment,L.P.将其持有的Russwill的单一控股股东Russwil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

  二、担保履约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瑞平收到建行北京鼎昆支行的书面通知,将北京瑞平为海外项目客户在建行北京鼎昆支行存入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约11.52亿元进行扣划,用于担保履约。

  三、公司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接到建行北京鼎昆支行的通知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立即启动追偿程序:向俄罗斯项目借款人Russwill Telecom Limited及反担保提供方SIF Telecom Investment, L.P.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2019-11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萍持有公司138,865,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萍减持计划的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数量已过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王勇萍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王勇萍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王勇萍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王勇萍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信威

  股票代码:60048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勇萍

  住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北路15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北路158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9 年 9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王勇萍

  住    址: 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北路158号

  身份证号: 512501197101210339

  通讯地址: 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北路158号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王勇萍先生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实施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9月10日-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信威集团流通股合计20,451,000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的0.7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减持后,王勇萍先生持有信威集团138,865,561股,占信威集团总股本比例4.75%,王勇萍先生不再为信威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或出售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勇萍

  签署日期:2019年09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勇萍

  日期:2019年9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