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张科孟先生、张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8)。董事张科孟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29,1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董事张清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6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董事张科孟先生、张清先生减持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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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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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张科孟先生、张清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科孟先生、张清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张科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张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