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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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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莞农商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回报投资者对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农商行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且本公司将不对旗下基金参加东莞农商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东莞农商行官方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注:1. 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并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目前,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三、优惠费率活动

  1. 自2019年9月16日起,通过东莞农商行各交易渠道申购、定投上述指定基金产品的合法投资者,均享有申购、定投费率8折优惠,原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 自2019年9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东莞农商行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以东莞农商行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莞农商行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站:https://www.drcbank.com/

  2、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

  网站:http://www.xqfunds.com/

  该活动解释权归东莞农商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莞农商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按照《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该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2、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9年9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看好后市的投资者可选择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9年9月16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通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八次)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按照《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该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2、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9年9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看好后市的投资者可选择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9年9月16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通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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