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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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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经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并同意本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1.29%、15.01%、14.74%和9.72%,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4.65%、6.37%、5.56%和4.1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和营业毛利率有所波动,盈利能力不稳定。盈利能力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受钢铁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波动影响,所属行业不确定因素使得发行人面临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二、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28%、22.55%、25.08%和26.66%,速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12%、13.99%、18.09%和19.09%,流动比率分别为1.00、1.00、0.83和0.87,速动比率分别为0.75、0.62、0.60和0.62。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指标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资产流动性水平一般,存在资产流动性指标较低的风险。

  三、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544,081.88万元、1,058,881.09万元、1,484,392.93万元和1,519,958.2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69%、35.20%、49.42%和49.68%。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加大,短期有息债务有所波动,未来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增加的风险。

  四、截至2019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62,396.45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总额的3.28%,全部为发行人对邹平县供电公司担保62,396.45万元。邹平县供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邹平县人民政府,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作为邹平县唯一一家电力供应企业,主要负责全县的工业、农业和居民生活电力的供应,目前正常运营,对邹平县供电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

  发行人原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9.07亿元,2018年6月26日,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2018年7月16日,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出具(2017)鲁1626破1至11号、13号、15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二、终止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裁定,西王集团按照担保金额的10%承担担保责任,解除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关系。截至2019年3月末,经审计,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5.53亿元,实际需要承担担保金额为2.55亿元,扣除垫付齐星集团托管资金后,剩余0.75亿元,代偿金额较小。

  五、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389,699.78万元、404,059.74万元、342,120.64万元和375,597.47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8.16%、8.57%、6.99%和7.57%。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收购Kerr公司股权后其存货并入合并报表,存货余额相应增加,公司主要存货为原材料玉米、钢材半成品及产成品,玉米深加工半成品及产成品。发行人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未来发行人产品受市场影响价格急剧下降,如果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公司面临存货大幅增长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公司存在一定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从参股公司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购买蒸汽发生的交易,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从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购买蒸汽3,535,655.00吨和3,042,399.00吨,价格为106.49元/吨和110.10元/吨,发生交易金额为37,649.75万元和33,496.49万元。公司购买蒸汽主要是用于农产品及深加工行业生产产品,定价依据是主要根据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以及独立第三方购销交易的市场价格,主要采用的结算方式为现汇和银行承兑汇票。对于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公司已与关联方按市场化原则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若交易双方不能严格遵守相关协议,则将会影响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正,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钢铁行业,钢铁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与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宏观经济周期对发行人钢材产品的需求及价格变化影响明显。钢铁行业持续增长,国内市场供大于求,同时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致使钢材价格呈波动运行态势,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八、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玉米深加工企业产业链长,易受玉米原料价格影响,因此,企业玉米深加工板块业务的盈利水平受玉米采购价格影响较大。淀粉、酒精和柠檬酸的成本当中70%-80%是原料成本。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玉米采购均价分别为1,694.75元/吨、1,683.44元/吨和1,837.15元/吨,呈先降后升的态势。国家的玉米托市收购政策导致加工企业玉米采购成本较难把握,有时也会出现玉米原料价格上升而加工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可控现象。同时,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外购矿粉的采购均价分别为413.44元/吨、546.73元/吨和566.18元/吨。未来矿粉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走势很难确定。上述现象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风险。

  九、2017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185,485.16万元,较2016年末增加51.28万元;2018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为185,302.85万元,较2017年减少182.31万元,2019年3月末投资性房地产无变化。投资性房地产各年变动较小主要是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波动将对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余额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资产总额。

  十、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169.06万元、2,532.11万元、1,844.49万元和854.59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有所波动,主要是自2017年度开始将政府补助在损益表中作为其他收益单独列示形成。政府补贴主要为地方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及奖励资金,时间及频率具有不确定性。

  十一、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6,338.52万元、89,916.32万元、99,023.98万元和16,236.94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总体呈波动的态势,发行人面临净利润波动的盈利风险。

  十二、近年来,发行人加大了产品市场的扩展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加较快,经营性净现金流收入波动较大。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102,869.57万元、480,692.12万元、736,186.44万元和88,564.84万元。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影响公司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偿还。

  十三、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794,770.42万元、999,213.04万元、1,003,342.54万元和992,593.1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4%、21.18%、20.49%和20.01%,占比较大,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若当地土地价格出现不利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土地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企业共计26家。2016年为完成境外收购业务在加拿大分别成立XiwangIovat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加拿大 SPV1)和XiwangIovate Health Science International Inc.(加拿大 SPV2);以及收购kerr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9家;其中西王香港有限公司、西王控股有限公司、西王投资有限公司、荣华国际有限公司、永华有限公司、建轩投资有限公司、辉盛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主要为控股股东,本部无经营性业务,未能实现营业收入,若当期各公司期间费用高于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则为亏损;西王置业控股公司由于经营性原因出现一定的亏损。公司存在海外投资盈利不确定的风险。

  十五、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本期债券的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可能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十六、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人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七、一些无法控制情况的发生,包括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战争、动乱、传染病爆发、工人罢工等,会对受影响地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客户需求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发行人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流动。由于具体上市交易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交易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流通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九、凡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9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3、本次债券于2019年4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34号”)的同意,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19西集05”,债券代码“155716”)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第一年末、第二年末、第三年末和第四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第2年末、第3年末和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第3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第3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第2个计息年度、第3个计息年度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协商确定。

  9、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0、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

  12、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9月18日。

  15、付息日:每年的9月18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0年的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18日。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1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勇以个人全部财产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于2019年9月出具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的《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评级为AA+。

  22、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7、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72899991010003045623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2019年9月18日

  发行期限:2019年9月18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住所: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联系人:杨学梅、王福永、李银海

  联系电话:0543-8138033

  传真:0543-4610571

  (二)承销商

  1、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联系人:朱鹏、陈晨、杜世辉、葛程辉、王亚文、马承秋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传真:010-59013945

  2、分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5号楼1302室)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15071364896

  传真:021-20377163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负责人:郑继法

  经办律师:江鲁、赵新磊、吴彬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19、20层

  联系电话:0531-82922937

  传真:0531-86110945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姚庚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崔志彪、张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29室

  联系电话:010-59000149

  传真:010-59003049

  (五)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罗光

  经办人员:曹洋洋、杨昭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座14层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联系人:朱鹏、陈晨、杜世辉、葛程辉、王亚文、马承秋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传真:010-59013945

  (七)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负责人:王君秀

  联系人:宫晓坤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138号交通银行

  联系电话:18153205366

  传真:0532-82959086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蒋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高斌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19]722号),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本期债券的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1)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玉米胚芽油生产企业,实施玉米油全产业链控制及生产全程质量监控管理,产品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2)公司淀粉糖产品生产规模较大,产品技术先进,结晶葡萄糖市场占有率很高。

  (3)公司是山东省第一家进入铁路车轴钢市场的钢铁企业,现参与多个铁路用特钢国家标准的制订,2016年以来普钢、特钢各产品销售均价大幅提高,钢铁加工业务盈利能力回升较快。

  (4)公司2016年通过收购加拿大Kerr公司新增运动营养和健康食品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公司旗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获得新增业务范围的核准,以及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展,未来资金使用效率将提高。

  2、关注

  (1)公司贸易业务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主营铁矿石和玉米贸易,利润随铁矿石价格变化而波动,盈利能力很低。

  (2)公司钢铁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矿粉和废钢,2017年度采购均价回升较快,对生产成本控制造成压力。

  (3)近年公司资本性支出较多,资金需求较大,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4)2017年以来公司有息债务有所下降,但债务规模仍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和向相关部门报送。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得到了多家银行的授信。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已获得授信总额约为1,744,561.52万元,已使用额度为1,467,442.88万元,剩余授信额度为277,118.64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且均已使用完毕,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或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

  (1)发行人前身为邹平西王福利油棉厂,系邹平县(现邹平市)西王村王勇等人于1986年投资设立,其中王勇以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宁立江、王明鹤、王刚和王呈青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5万元。

  (2)1992年11月,韩店镇西王村村民委员会以邹平西王福利油棉厂、西王建材门市部、西王加油站、建材公司、良种繁育厂、高效农业示范园、淀粉厂、油棉机械配件厂为主体,组建成立邹平县西王实业总公司,注册资金为4,100万元。

  (3)1996年3月,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鲁体改生字[1996]第43号《关于同意成立山东西王集团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以邹平县西王实业总公司为核心(母公司),以邹平县甘油厂、邹平淀粉厂、邹平西王油脂厂、邹平县韩店建筑工程公司、邹平西王机械厂、邹平县韩店乡西王加油站等6家企业为紧密层(子公司),以邹平县韩店君佳丝绵厂、邹平县韩店西王五金厂2家企业为半紧密层(参股关联企业)组建成立山东西王集团公司。根据《山东西王集团公司章程》,山东西王集团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财产归西王村集体所有,集团各成员企业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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