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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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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10、18、19、35、36、38、39-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电话:95319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3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2、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 www.youyufund.com

  3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3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服电话:400-8888-128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37、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400-003-5811

  公司网址: www.jinjiwo.com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2单元之17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联系人:严晓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

  传真:6036600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张晓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张晓阳

  第四节基金概况

  名称:圆信永丰优悦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

  注:M为申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个月为30日

  3、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六节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优悦生活主题产业和行业中的标的,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0%-80%;投资于优悦生活主题相关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在动态跟踪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的市场影响和预期收益风险,评估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优悦生活主题的界定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更多依靠消费引领、服务驱动的新特征。国民收入水平提升扩大了生活性消费和服务的新需求,信息网络技术不断突破拓展了新渠道,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扩展了新空间,人民群众对生活消费和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消费蕴含巨大潜力。

  本基金定义的优悦生活主题,重点关注能够为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使居民在生活健康以及物质精神生活质量等方面感受到愉悦和满足等等。为居民生活消费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行业和产业,如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环保、新材料和消费升级等相关行业和产业。对于以上之外的其他行业和产业,如果其中某些细分行业对满足居民健康生活及文化娱乐方面需求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优悦生活主题,本基金也将对这些细分行业和产业的公司进行投资。

  三、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分析行业的基本面。定量分析包括盈利分析、估值分析和景气度分析等,定性分析分为行业生命周期识别和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A、行业收益率是行业配置的主要参考指标。影响各个行业收益率的要素可以分解为三类:一类是质量因子,如ROE,毛利率、周转率、现金流质量等;第二类是估值因子,如P/E、P/B、EV/EBITDA等;第三类是经济周期的景气指标,如行业PMI指数、终端消费数据、产能利用率、库存、通货膨胀等。不同行业的盈利对不同因子的敏感度差异较大。

  B、根据周期性行业和弱周期性行业的不同属性分类研究。行业景气度和供需关系是周期性行业配置的重要依据,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跟踪各个行业的资本开支、库存、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产能利用率等指标来把握周期性行业的轮动规律。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直接受益、长期受益或间接收益且行业基本面良好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选股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过程中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定量分析主要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包括财务分析和资产估值分析。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成长性和相对价值等。定性分析主要关注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团队管理能力、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和经营策略等。

  四、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之间的配置比例,灵活应用期限结构策略、类属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互换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各类金融资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1)久期配置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它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建立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

  (3)类属配置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各类型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策略

  对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

  为控制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并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3、息差策略

  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购买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4、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基金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换债券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对应资产池的资产特征,来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支付,并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该券种的发行主体资质相对较弱,且存在信息透明度较低等问题,因而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未来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本基金将从发行主体所处行业的稳定性、未来成长性,以及企业经营、现金流状况、抵质押及担保增信措施等方面优选信用资质相对较强的高收益债进行投资。严格执行分散化投资策略,分散行业、发行人和区域集中度,以避免行业或区域性事件对组合造成的集体冲击。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六、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第八节基金的投资限制

  一、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0%-80%;投资于优悦生活主题相关的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6)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1)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9)、(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第九节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交所编制,具有较长的编制和发布历史,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节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节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通过查阅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开目录“行政处罚决定”及查阅相关发行主体的公司公告,在基金管理人知悉的范围内,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优悦生活基金

  ■

  ■

  第十三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与“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十三、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圆信永丰优悦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的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和会计事务所信息。

  四、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

  五、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和“十、基金的业绩”两项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六、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应披露事项。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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