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3)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4)法定代表人:方轶
(5)注册资本:14,285.71万人民币元
(6)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弘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弘高新总资产为25,698.51万元,净资产为1,6780.03万元。2018年,万弘高新营业收入为59,657.79万元,营业利润为-1,237.59万元,净利润为-1,302.34万元。
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万弘高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万弘高新将根据业务需求在贷款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弘高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万弘高新51%的股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万弘高新以其整体资产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万弘高新自然人股东杨剑先生、陈庆红先生、叶光阳先生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2,119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61%;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1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