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2月12 日发行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棕榈生态SCP001,代码:011802479),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7亿元,发行利率为7.5%,期限270天,起息日期为 2018 年12月13 日,兑付日期为 2019 年9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4)。
2019 年9 月9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工作,实际兑付付息金额合计人民币496,075,342.47元。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潘晓林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下属参股公司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棕榈仟坤”)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盛城投资为贵州棕榈仟坤的展期贷款继续提供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晓林女士、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林从孝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单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
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单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是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因董事潘晓林女士、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系豫资保障房提名委派的董事、董事林从孝先生与豫资保障房已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潘晓林女士、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林从孝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23日
公司注册地点:郑州市经三路27号省财政厅西配楼
法定代表人:秦建斌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政策研究和经济咨询业务;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
股权结构:河南省财政厅持有豫资集团100%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豫资保障房现持有公司13.10%的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享有23.88%表决权,是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是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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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借款利率:不超过8%,实际借款利率以签署具体的单笔借款协议约定的为准。
4、借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贷款,债券等债务)。
5、保障措施:公司将提供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认可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相关不动产或子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且本次借款利率将参照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借款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1、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86,700万元,公司关联方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3,300万元,涉及须支付的借款利息与手续费合计约人民币6,590.78万元,公司采取了以自然人提供连带担保及以部分不动产抵押、子公司股权质押的方式对上述借款提供了相关保障措施。
2、豫资集团于2019年8月为公司6亿中期票据的发行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向豫资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有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9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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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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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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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9年9月25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