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84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19)苏0724执2221号等文件。该案件原告为田恒伟,被告为陈少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8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18】第314号的回复公告》(更新)( 公告编号:2018-140),案件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一、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责令三被告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田恒伟支付人民币26,160,0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
(2)向申请执行人田恒伟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3)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人民币93,560元。
目前,该案件裁定情况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少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000万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扣划、拍卖被执行人陈少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裁定涉诉金额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85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2019)苏0281民初11064号、11043号等材料。
一、 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19)苏0281民初11064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第一被告: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陈少忠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向第一被告发放贷款10000万元,由第一被告提供抵押,第二被告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贷款已到期,原告的债权得不到保障,因此按照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要求第一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9963.254998万元及相应利息。
(2)要求对第一被告抵押给原告的房产优先受偿。
(3)要求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2019)苏0281民初11043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第一被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
第三被告: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被告:陈少忠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向第一被告发放贷款4000万元,第二被告提供抵押,第三、四被告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贷款已到期,原告的债权得不到保障,因此按照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要求第一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要求对第二被告抵押给原告的房产优先受偿。
(3)要求第三、四被告对第一被告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起诉状》、《传票》。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