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方岳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并于2019年0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岳亮先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91号),方岳亮先生计划在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5,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09月10日收到方岳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方岳亮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5,267股,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股份来源如下:
(1)2014年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邱永平、方岳亮、陈国平、闻焱、陈涛、赵卫东、范皓辉、胡孙胜等10名对象发行股份,收购其合计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4年12月9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2)方岳亮先生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00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上述32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已解除限售。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方岳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1,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2%),其中高管锁定股1,725,7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4%),无限售流通股575,2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本次减持后,方岳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5,7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4%),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方岳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目前,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4、方岳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方岳亮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方岳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