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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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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半年报股东总数取值错误,情况如下:

  《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二、 股东情况”之“(一)、股东总数”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之“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的披露数据如下:

  ■

  拟更正数据: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其他内容不变。对此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偏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健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文德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胡建宏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洪益琴、总工程师徐利红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琳琳、杨礼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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