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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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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5,0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

  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6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年2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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