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1,20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15,36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12979%。
2.2019年7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3.截至2019年9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的近亲属李财宝先生、祝福浩先生、赵海龙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间激励股数分配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6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7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数量由400万股调整为800万股,每一位激励对象授予股数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由19.08元调整为9.44元。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16年7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1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6-035),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5.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5,000股。
7.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33.6万股(转增后),同时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郭宗强、詹美锦限制性股票共4.8万股(转增后)。
8.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及相应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高敏、胡双艳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5,68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16,704股。
9.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及相应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11.712万股,同时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唐堃等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1,20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15,360股。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唐堃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8,40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11,520股。
2.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解锁要求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解锁要求,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80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3,840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1,200股及相应配股股份15,36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2,826,860股变更为512,760,300股。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审议本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08元/股调整为9.44元/股;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44元/股调整为9.34元/股;公司实施了配股方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4元/股调整为8.65元/股;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65元/股调整为5.34元/股,配股股份回购价格由11.5元/股调整为7.1875元/股;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4元/股调整为5.14元/股,配股股份回购价格由7.1875元/股调整为6.9875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14元/股,相应配股股份回购价格为6.9875元/股。
(四)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370,496元,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9】第0159号)审验。
(五)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9月9日完成。
(六)因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备查文件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9】第0159号)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与山东水泊梁山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自项目合同签订以来,因项目建设用地、建设条件不具备等原因,项目处于中止状态,公司与发包人拟终止项目合作。双方就项目终止及有关费用存在争议,拟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部分前期工作项目支出,未开展全面施工(在公司过往按季度披露的经营情况公告中,已剔除此项目的影响),终止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7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该事项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2,760,3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9,585,832股股份)后503,174,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0,634,893.6元=503,174,46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26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261元/股=100,634,893.6元÷512,760,30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261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9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9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9月9日至登记日:2019年9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咨询联系人:程玉姣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电话:0755-83148398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