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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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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6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隋延波先生、王平先生、杨玉清先生、宫国伟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宋希亮先生、杨依见先生、梁仕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且审核期间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商议,公司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审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14:00在山东曲阜圣阳路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李东光先生、马建平先生、段彪先生、马强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杨勇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东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核查,由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且审核期间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商议,公司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新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同心”)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将持有新能同心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2018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分别于2018年9月22日、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性提示及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13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待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召开媒体说明会后申请股票复牌。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劵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7号)。

  2018年11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议室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媒体普遍关注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于2018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年11月27日,公司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逐项进行了回落和实复,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2130),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3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9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查的议案》;因反馈意见需核查的事项及材料补充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涉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审计和申请材料财务数据的更新等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如期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

  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213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论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且审核期间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商议,公司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组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均未具备全部生效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终止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经审慎研究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终止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9年9月6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具备合理性,终止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审议程序完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2日~2019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15:00—2019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以网络方式参与表决的,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4)本次会议中审议的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曲阜圣阳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2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须按附件二格式填写。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邮政编码:273100

  联系传真:0537-44304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海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传真号码:0537-44304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邮编:273100

  2、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0,

  2、投票简称:圣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参加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表决权:

  ■

  注:1、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截至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股票,现登记参加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股东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15:00-16:0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提供的服务平台(“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宋斌先生、财务总监宫国伟先生、董事会秘书于海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赟

  电话:0537-4435777

  传真:0537-4430400

  邮箱:zqb@sacredsun.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终止,不触及要约收购。

  2、2017年12月18日,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以下简称“宋斌等九名自然人”)与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电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宋斌等九名自然人和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融创”)与新能电力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新能电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7,755,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并持有上市公司57,780,37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30%),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1.3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2019年7月3日,上市公司对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4,927,232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54,057,227股变更为349,129,995股。其中,隋延波、宫国伟所持有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能电力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由57,780,379股调整为57,540,379股。因此,新能电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01%变更为5.09%,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16.30%变更为16.4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1.57%。

  新能电力为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间接控制的公司,中民投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织59家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大型投资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中民投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能电力,无实际控制人。新能电力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1.57%。

  本次权益变动后,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创(以下简称“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704,287股、5,249,908股、3,114,146股、4,977,545股、3,647,193股、2,988,870股、1,494,482股、1,192,191股、1,345,671股、7,826,086股,宋斌等九名自然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540,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斌等九名自然人共同持有青岛融创83.52%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9月6日,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新能电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自《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在2017年12月18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及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亦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新能电力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新能电力

  1、新能电力基本情况如下:

  ■

  2、截至本公告日,新能电力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注:根据公开资料,中民投股东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

  3、新能电力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新能电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宋斌及一致行动人

  1、宋斌基本情况

  姓名:宋斌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82319610227****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大同路52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2、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高运奎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30319670826****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3、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李恕华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82319571010****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8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4、一致行动人(三):

  姓名:隋延波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18119731015****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5、一致行动人(四):

  姓名:孔德龙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30319670113****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6、一致行动人(五):

  姓名:杨玉清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88119630416****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春秋路1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7、一致行动人(六):

  姓名:王平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10219661011****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8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8、一致行动人(七):

  姓名:于海龙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88119770221****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9、一致行动人(八):

  姓名:宫国伟

  曾用名:宫国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37082319780824****

  住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7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10、一致行动人(九):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9月6日,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新能电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一)宋斌

  甲方(二)高运奎

  甲方(三)李恕华

  甲方(四)隋延波

  甲方(五)孔德龙

  甲方(六)杨玉清

  甲方(七)王平

  甲方(八)于海龙

  甲方(九)宫国伟

  甲方(十)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协议内容:

  2.1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双方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及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亦终止。

  2.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恢复享有其合计持有的圣阳股份的全部股份(57,540,379股)所代表的全部权力/权利,乙方不再享有与前述股份所代表的全部权力/权利。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新能电力,无实际控制人。新能电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75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9%。通过2017年12月18日新能电力与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及青岛融创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6.48%,新能电力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1.57%。

  新能电力为中民投间接控制的公司,中民投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织59家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大型投资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创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704,287股、5,249,908股、3,114,146股、4,977,545股、3,647,193股、2,988,870股、1,494,482股、1,192,191股、1,345,671股、7,826,086股,宋斌等九名自然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540,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宋斌等九名自然人共同持有青岛融创83.52%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新能电力终止双方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及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亦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12个月内,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保障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与资产独立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七、转让方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7年12月18日,新能电力承诺在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得的股份,亦不会转让所获得的委托表决权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成。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相关各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可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

  4、交易各方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背已有限售承诺的情况。

  5、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

  2、《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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