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4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刘安省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刘安省先生于2016年10月13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50%)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3日,原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8月31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5,767,000股解除了质押。2018年10月9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9,233,000股质押展期1个月,展期后的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5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9,233,000股质押展期11个月,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6月10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3,456,2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2019年9月6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5,776,8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78,578,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126,830,414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5.5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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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60,989,2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1.8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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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