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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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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9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大宗交易”)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兴金海2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兴金海27号计划”)。东兴金海27号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固定收益及现金类资产的投资等。

  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东兴金海27号计划从二级市场共计买入公司股票4,616,241股,成交金额为73,268,458元,成交均价为15.87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50,327,055股的1.32%。股票锁定期为自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12个月,即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7日分别召开持有人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存续期展期至2019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4,616,241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12,072,469股的1.12%。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9月6日,南方银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7,548,52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8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

  注:在上述增持期间,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完成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2,135,469股变更为412,072,469股,南方银谷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19%。详见公司2019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5、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表格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南方银谷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合并持股情况

  ■

  注:2018年12月12日,南方银谷与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南方银谷行使(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事项”)。表决权委托事项于2019年3月5日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准,南方银谷与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南方银谷和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方银谷本次增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南方银谷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截至本公告日,南方银谷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发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方银谷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南方银谷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并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南方银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南方银谷出具的《持股变动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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