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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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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1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9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兴万益投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19号公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成都熙祥光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0号公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州融兴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1号公告。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2号公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安智谷上海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3号公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4号公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9-225号公告。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9-2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1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长兴万益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万益投资”)拟接受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融德”)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提供7亿元的贷款,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参股子公司启东光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光勋房地产”)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启东光勋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兴万益投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刚;

  (五)注册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

  (六)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152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抵押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兴万益投资拟接受华融融德委托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提供7亿元的贷款,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参股子公司启东光勋房地产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启东光勋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兴万益投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长兴万益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长兴万益投资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公司参股子公司启东光勋房地产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启东光勋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成都熙祥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熙祥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熙祥光置业”)拟接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4.5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成都熙祥光置业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成都熙祥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成都熙祥光置业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熙祥光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1月3日;

  (三)注册资本:8,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五)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南街(望江路街办内);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穿透持有成都熙祥光置业100%权益。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抵押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熙祥光置业拟接受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4.5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成都熙祥光置业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成都熙祥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成都熙祥光置业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成都熙祥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成都熙祥光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成都熙祥光置业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成都熙祥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福州融兴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融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兴泰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福州融兴泰房地产49%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欣科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欣科隆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经备案后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融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五)注册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北兴横路北兴园4号楼2层155;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博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融兴泰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福州融兴泰房地产49%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欣科隆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经备案后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福州融兴泰房地产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福州融兴泰房地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福州融兴泰房地产49%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欣科隆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通盈房地产”)作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国际信托”)24.5亿元信托贷款项下共同债务人,贷款总期限36月,分批放款,每批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昆明通盈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昆明通盈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贷款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相关主体、债权债务内容、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金谷信(2019)第57-DKHT号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金谷信(2019)第57-ZQZWXY号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余志岗;

  (五)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358号马街街道办事处205办公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阳光城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通盈”)、西藏益航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益航”)分别持有西藏恒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恒盈科技”)55%、35%及10%股权,西藏恒盈科技持有昆明通盈房地产100%股权;西藏通盈、西藏益航不参与经营仅收取固定收益,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昆明通盈房地产100%权益。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作为金谷国际信托24.5亿元信托贷款项下共同债务人,贷款总期限36月,分批放款,每批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昆明通盈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昆明通盈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贷款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实际签订合同(金谷信(2019)第57-DKHT号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金谷信(2019)第57-ZQZWXY号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昆明通盈房地产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昆明通盈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昆明通盈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昆明通盈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天安智谷上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天安智谷(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智谷上海”)拟接受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崇明支行”)提供5.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9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翃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翃安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天安智谷上海为公司及上海天翃安企业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安智谷(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8月3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岳家霖;

  (五)注册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07室5座;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设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安长兴岛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天翃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天安智谷上海为公司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天安智谷上海股权结构图如下:

  ■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上海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明宇(2019)会字第0683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天安智谷上海拟接受农商行崇明支行提供5.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9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翃安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天安智谷上海为公司及上海天翃安企业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天安智谷上海为公司持有75%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天安智谷上海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使用资金,天安智谷上海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翃安企业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聚光房地产”)拟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提供不超过2.4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江西聚光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4月1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林高颜;

  (五)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78号星河国际1621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祺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芜湖齐垠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西聚光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江西聚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成立,无2018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拟接受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提供不超过2.4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江西聚光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江西聚光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且江西聚光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其提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江西聚光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江西聚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浦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漳浦支行”)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和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地产集团”)分别按照34%、66%的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1.1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和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867.9245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坚;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江滨路与湖滨东路交汇处;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34%权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其66%权益;

  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漳浦臻阳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

  注(1)其他股东:鹤山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1.30%;江门市五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54%;佛山市高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89%;长沙威尼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7%;韶关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3%;沈阳浑南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32%;广州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3%;佛山市南海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80%;江门市东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2%;安徽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7%;长沙市宁乡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72%;台山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11%。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福建广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广业审字[2019]193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拟接受建设银行漳浦支行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和碧桂园地产集团分别按照34%、66%的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1.1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和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漳浦臻阳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且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和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其提供1.1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漳浦臻阳房地产为公司和漳州阳光城房地产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和漳州阳光城房地产为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1.7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7.6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79.3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2日~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兴万益投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成都熙祥光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州融兴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安智谷上海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西聚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漳浦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国晓彤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765

  传真:    0591-86276958,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2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8月份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单位:亿元、万㎡)

  ■

  注:上述销售金额指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全部实现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权益销售金额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按照公司各自持有的权益比例计算的合约销售金额之和。

  二、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8月,公司共计获得5个土地项目,新增计容面积208.54万平方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需按权益承担对价款18.5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开招拍挂

  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新增2个土地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亿元、万㎡):

  ■

  注:

  1、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并购及其他

  公司通过并购及其他方式新增3个土地项目,具体如下(单位:亿元、万㎡):

  ■

  注:

  1、以上总对价指公司获取上表中项目公司上述权益比例的股权支付的对价总额,包括股权对价+承债金额(不含税)。

  2、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状况作参考。最终权益比例视后期项目发展情况而定,该信息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以上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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