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华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华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华昊”)持有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或“公司”)75,126,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为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9月5日。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华昊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72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2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6,4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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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自认购公司股份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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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深圳华昊承诺:
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华昊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深圳华昊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