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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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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9-08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信平先生与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慧电子”)于2019年6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股份转让事项及表决权委托:郭信平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2,316,1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048%,转让给兴慧电子;同时将其持有的76,715,53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95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兴慧电子行使。

  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郭信平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2,316,1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048%,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兴慧电子。

  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郭信平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6,715,53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95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兴慧电子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兴慧电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郭信平先生,且能够维持兴慧电子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之日止。

  若前述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兴慧电子直接持有公司9.7048%的股权,控制公司20.00%的表决权。兴慧电子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8月7日,公司接到兴慧电子通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收到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于2019年8月6日出具的《关于郑州航空港区下属企业收购合众思壮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本次交易通过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的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28日和2019年8月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事项获得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二、进展情况

  2019年9月2日,公司接到兴慧电子通知,兴慧电子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17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17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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