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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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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告编号:2019-002)。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9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承诺保障本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并进行日常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5,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投资额度。

  二、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16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335,249.0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9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1)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实施地点调整为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2)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343.08万元,现调整为“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43.08万元,其余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滕州新材料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

  根据以上会议决定,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2019-065)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东方油墨有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账号 3714734422388;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14453000000034817。上述专用账户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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