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计划自2018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持价格为市场价格。
●截至2019年9月3日,省高速集团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454,713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增持金额50,084,964.31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19年9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的通知,自2018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3日,省高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454,713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增持金额50,084,964.31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省高速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9月3日,省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26,311,0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1%。
(三)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十二个月内,省高速集团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结合目前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和本公司实际,为支持本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本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省高速集团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A股股票。
(三)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自2018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为市场价格。
(五)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确保本次增持计划有效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9年9月3日,省高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454,713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增持金额50,084,964.31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省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56,3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98%。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截至2019年9月3日,省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26,311,0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1%。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省高速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