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9—057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9—058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 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59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39,75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6,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30,614.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元
■
截至2019年8月31日,天华院南京基地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投资约30,500万元,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如下:第二生产车间钢结构主体安装完成,正在进行水平支撑、拉条、檩条、屋面底板等钢结构辅助部件安装,穿插机床设备基础和辅房施工;办公楼已完成主体验收,正在进行室内安装和外墙粉刷工作;天车已安装就位、长周期设备大部分已完成制造、等待发货,部分小型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已安装就位,机床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等合计已完成95%采购工作。
三、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8月30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2019-056)。
四、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计划将上述资金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9年9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所使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天华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符合天华院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天华院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天华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天华院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天华院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天华院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9—06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拟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8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2,576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2019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30日及201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刊登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0.29元/股、最低价为10.2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27,7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 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61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8月30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645.46万元人民币均为与收益相关,具体明细如下:
■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1645.46 万元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具体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额将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的金额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