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7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8-09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8-09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0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1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8,461,9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6%,成交的最低价格11.2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17.7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240,709,429.9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最新的法规要求继续推进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7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8日、2018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9月3日完成股票购买。“陕国投·恒力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计购入本公司股票19,048,88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77%,成交金额为313,897,109.70元,成交均价16.4785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8年9月3日起12个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9年9月3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日,“陕国投·恒力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26,668,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陕国投·恒力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即2018年8月13日)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后续经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