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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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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0)。现就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公告如下:

  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部分

  ■

  二、“三、提案编码”部分

  ■

  三、“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部分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说明:本次投票事项均为累计投票提案,股东应填写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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