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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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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战略入股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2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战略入股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拟战略入股爱康科技,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受让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5,92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与爱康国际已就本次交易获得了各自内部审批机构的审批同意,将于下周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战略入股事宜推进了国有资本与民营经济的合作,有利于股东结构优化,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打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典范。

  4、本次合作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交易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接到通知,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于2019年5月23日与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区实业总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拟战略入股爱康科技,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受让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5,92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详见《关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战略入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2019年8月31日,公司接到通知,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与爱康国际已就本次交易获得了各自内部审批机构的审批同意。爱康国际、爱康科技、爱康实业与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在原协议的基础上于2019年8月31日在张家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名称: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KCOM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TED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公司

  住所:NJ1354,UNIT 5, 27/F,RICHMOND COM KOWLOON,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00万港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业务和实业投资业务

  股东情况:邹承慧先生持有爱康国际100%股权

  (二)受让方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持有。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开发区,是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主城区,地处全球经济最活跃的、交通最便捷的长三角中心地带,是“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前10强。

  名称: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国平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杨舍镇国泰北路1号悦丰大厦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收益,土地开发建设。金属材料、化纤、羊毛、木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受让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乙方(转让方):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企业):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目标股权:爱康国际持有爱康科技的235,920,200股,占爱康科技股权总数的5.255%。

  (三)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四)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转让价格为1.644元/股,交易总额为387,852,808.80元人民币。

  (五)转让及收款时间:协议正式签订后15个交易日内完成目标股权的转让,转让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

  (六)其他事项:

  1、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补充的部分以原协议为准,原协议的有关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各方一致同意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入股事宜推进了国有资本与民营经济的合作,有利于股东结构优化,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打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典范。

  (二)本次合作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一)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与爱康国际已就本次交易获得了各自内部审批机构的审批同意,将于下周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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