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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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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增长的动力在减弱,国际贸易增长有所放缓,我国服务业平稳增长,国民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缓、下行压力有所加大的态势。

  从商业主业看,消费升级总体处于上升期,各种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不断涌现,消费市场潜力大、韧性强、活力足、成长性好。尽管当前消费市场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风险挑战,但消费稳健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消费提质升级的总势头不会改变,消费长期向好的大趋势不会改变。从旅游主业看,一是旅游人数增速放缓;二是传统旅游行业利润下降,行业加速迭代;三是在线旅游格局鲜明,中小企业并购求生存;四是把握市场、精准营销,跨界联合与抱团发展成主流趋势;五是文旅融合崛起,旅游文创迎来风口。

  公司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服务首都的大局出发,调结构,转方式,引进优质经营团队,加快调整购物中心经营战略,优先发展便民商业和旅游两大业态,积极推进文创等新兴产业,保存量稳增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01,242.38万元,同比增加4.39%;营业利润2,586.45万元,同比减少28.95%;实现利润总额2665.36万元,同比减少27.23%;净利润1,604.98万元,同比减少43.73%。

  上半年,本公司完善指标考核体系,以商贸和旅游两大主业为抓手,调整经营结构,创新发展理念,积极做好经济运行的各项工作。

  一是城乡购物中心公主坟店围绕公主坟商圈改造,充分分析公司的经营现状、业态布局、品牌结构等情况,在突出公司经营定位和吸引目标客群方面下功夫,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下一阶段整体经营布局调改方案,重点提升生活方式业态占比,与地下一层城乡118超市形成互补;城乡购物中心亦庄店以打造“家庭式购物体验为主的时尚购物中心”来调整,规划主题性区域,解决内核冷区带客性;挖掘体验式业态,压缩顾客年龄层,调整楼层布局,扩大儿童业态面积,提升该项目在亦庄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业绩增长。

  二是城乡118超市,改变经营策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梳理采购端供应链,深挖毛利;调整商品品类及商品结构;寻找商机,在符合条件的门店增加早点和即食商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以及外部环境的连锁经营模式,达到既符合市委市政府倡导的加快社区商业的发展要求,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又能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

  三是新华旅游2019年上半年强化机制创新,对2018年引进团队进行调整,优胜劣汰;会展板块推出平台合伙机制,吸纳合伙团队,同时加强了渠道建设,根据市场变化对业务和部门进行整合调整。

  四是文创园通过强化园区内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软性服务及客户入驻体验,提高园区竞争力。抓紧园区产业氛围建设及调整,形成园区产业聚焦效应,提高园区除物理空间外附加价值,从而在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形成特色,更好的完成经营任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39%,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收入与旅游服务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33%,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6.61%,主要是子公司北京城乡一一八生活汇超市有限公司上年四季度开店数量较多,本期运营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2.39%,主要是子公司北京城乡一一八生活汇超市有限公司上年四季度开店数量较多,本期日常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98%,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84.6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1.35%,主要是本期支付城乡华懋分公司装修改造、大兴基地改造项目工程款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1.99%,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偿还银行贷款较大,本期借款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合并范围本报告期减少:北京城乡华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故北京城乡华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期不再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城乡燕兴、城乡华文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吸收合并后总股本为5535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董事会第九届第八次决议通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B利润表

  (1)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20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8月29日在公司十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禄征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2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21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贵宾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建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阅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2号)

  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22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和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2、根据新金融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②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二)变更日期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其中《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2、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因持有一年以上,故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7]14号文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如下: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23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

  二、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

  三、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拟关闭门店情况

  四、2019年半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营业收入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销售商品收入分经营业态情况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861                                     公司简称:北京城乡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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