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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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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1、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6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30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e达通”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信达慧理财APP)、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具体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不受上述限制。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A,基金代码:007905;信达澳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C,基金代码:007906)

  (二)基金类型与运作方式

  混合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四)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五)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N1座第8层和第9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联系人:王丽燕

  直销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电话:0755-83077038

  客服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 0755-83077038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2、代销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代销机构,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披露。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披露。

  (六)基金的认购方式与费用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

  1、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A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 份C类基金份额。

  (七)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3、认购最低限额

  (1)本基金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具体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2)本基金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不受上述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应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网站及报刊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发售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申请)。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和基金交易账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投资者本人当面签字确认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开户申请表(个人版)》(一式两份);

  (4)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5)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7)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此声明文件);

  (8)开通电话/传真交易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9)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使用直销机构制作的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等有关文件,或者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上下载有关文件,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注:其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为同一身份。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

  (1)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3270005250948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83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324292001517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2584003247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389008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308584001483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471708033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4584002130

  5、注意事项

  (1) 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

  (2)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

  (3) 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本基金管理人不接受现金缴款或现金汇款等付款方式进行的认购。因现金缴款或现金汇款导致认购失败带来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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