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聚焦主业发展,集中全部精力练内功,继续推进“生态农业、大粮食、大食品”战略,以"深度承包、绩效考核"为主线,推动各业务单元的系统变革,提升组织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植物蛋白饮料的推广和营销,扩大粮食收储量,完善粮油食品全产业链,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1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维维集团股权转让余款和贵州醇往来欠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银行借款减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人民币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新准则实施对公司本期财务报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启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编号:临2019-06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泸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徐州维维牛奶有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维维华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公司、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人民币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拟对以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的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金澜”)
注册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张集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崔桂华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饮料、方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原粮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8,793.73万元、负债总额145,807.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5,804.30万元)、净资产12,986.68万元、营业收入61,649.58万元、净利润3,219.56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64,555.66万元、负债总额150,203.5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0,201.17万元)、净资产14,352.12万元、营业收入15,122.35万元、净利润1,365.43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食品”)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对植物蛋白饮料建设的投资;仓储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585.12万元,负债总额5,007.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007.48万元)净资产13,577.64万元、营业收入22,671.27万元、净利润144.4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3,576.20万元、负债总额29,618.8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9,618.84万元)、净资产13,957.35万元、营业收入7,732.49万元、净利润379.72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泸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维维”)
注册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向阳集团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华
经营范围:食品饮料生产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17.85万元、负债总额1,673.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24.34万元)、净资产3,844.34万元、营业收入12,455.71万元、净利润866.95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000.07万元、负债总额1,814.2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66.69万元)、净资产4,185.82万元、营业收入3,214.51万元、净利润341.47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储运”)
注册地点: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法定代表人:岳邦真
经营范围:粮食、生鲜食用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413.16万元、负债总额8,839.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839.56万元)、净资产573.60万元、营业收入19,682.98万元、净利润387.9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564.74万元、负债总额7,940.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940.36万元)、净资产624.38万元、营业收入8,332.30万元、净利润50.78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徐州维维牛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奶公司”)
注册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张集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启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冷冻饮品、乳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产鲜奶销售、奶牛养殖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种牛销售,牧草种植加工,农副产品收购,牧草进口。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60.25万元、负债总额970.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70.69万元)、净资产1,789.56万元、营业收入3,191.60万元、净利润-400.28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83.69万元、负债总额1,072.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72.28万元)、净资产1,511.41万元、营业收入632.82万元、净利润-278.150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持有牛奶公司70%股权,全资子公司维维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牛奶公司30%的股权。
(六)维维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乳业”)
注册地点: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法定代表人:崔桂民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冷冻饮品(雪糕、冰棍),销售自产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范围)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365.34万元、负债总额20,830.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763.13万元)、净资产14,535.04万元、营业收入30,251.44万元、净利润-3,854.02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7,218.78万元、负债总额22,687.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622.96万元)、净资产14,531.16万元、营业收入7,840.97万元、净利润3.67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维维华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食品”)
注册地点:无锡锡山经济开发区友谊北路
法定代表人:崔桂民
经营范围:饮料(蛋白饮料类)的生产、(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生产);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一般经营项目:自用农副产品的收购(不含棉花、蚕茧):吹塑瓶的生产。下列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奶牛养殖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00.20万元、负债总额4,614.6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00.17万元)、净资产6,685.53万元、营业收入3,259.52万元、净利润-51.28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019.75万元、负债总额4,447.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432.60万元)、净资产6,572.66万元、营业收入1,091.20万元、净利润-112.87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华东食品90%股权,全资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持有华东食品10%股权。
(八)湖北枝江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
注册地点: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镇迎宾大道西段
法定代表人:张春雷
经营范围:白酒酿造、销售;酒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其它酒(配制酒)生产、销售;纸箱及包装品生产、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7,990.09万元、负债总额64,897.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876.68万元)、净资产73,093.02万元、营业收入51,745.40万元、净利润-3,707.18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50,991.42万元、负债总额77,890.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6,924.84万元)、净资产73,101.12万元、营业收入15,778.06万元、净利润8.10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枝江酒业71%股权。
(九)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国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绿科路90号1幢508室
法定代表人:孟召永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销售本公司投资方的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539.26万元、负债总额27,795.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7,709.86万元)、净资产14,743.39万元、营业收入150,066.33万元、净利润1,638.7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7,719.10万元、负债总额34,666.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571.23万元)、净资产13,052.16万元、营业收入50,790.59万元、净利润-1,689.09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维维国贸90%股权,全资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持有维维国贸1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泸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徐州维维牛奶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六)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七)维维华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八)湖北枝江酒业股份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九)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各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担保,并拟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人民币5,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
至2019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19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或之前到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办公楼四楼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FAX:0516-83394888)。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由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办理会议登记时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常设联系人:孟召永、于航航
联系电话:0516-83398138、0516-83398828
传真:0516-83394888
电子邮箱:mengzy@vv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维维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1
(二)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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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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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463个,较2018年末经销商总数减少86个。
二、动植物蛋白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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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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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161个,较2018年末经销商总数减少398个。
三、精制茶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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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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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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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394个,较2018年末经销商总数增加6个。
四、酒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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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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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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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酒类产品经销商总数505个,较2018年末经销商总数减少272个。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相关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证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新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300 公司简称:维维股份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