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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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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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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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围绕“规范管理”、“殷勤服务”强化各项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实现物业基础服务及增值服务的双增长,并在轻资产运营领域取得突破。
1、版图精耕,主营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
2019年上半年,公司大步拓进全国化版图,新拓咸阳、衢州等城市,同时强化已进入城市的市场开发深度。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466个,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个,增长率18.88%,公司累计总签约面积6,001.5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06.63万平方米,增长率20.15%。
2、差异化发展,城市生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经济高速发展及民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赋予物业服务企业越来越多的责任。公司对服务产品的规划已跨越传统物业,迈向城市服务领域的产品开发。报告期内,公司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杭州南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探索资产+运营、空间+服务、投资+管理等多方位合作模式,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商业运营及物业服务平台。金枫物业突出城市环卫服务特色,承接了江苏省内河道、景区、基建设施等项目的管理服务业务;采林物业服务业态覆盖码头、学校等特色项目,为多个知名院校或大型码头提供服务。
3、重客户需求,社区服务完成双升级
社区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除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更新、使用智能设备外,2019年在管家服务体系上完成了2.0版本升级,同步对社区内服务中心进行改造。第一批社区业主将体验更近距离、更细致的生活服务,及拥有更便捷、更舒适的社区交互空间。
4、稳健前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回归本心抓品质,创新进取做服务,继续保持行业前位发展。在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主办的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及评选中,公司再次荣登榜单,获“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综合排名第18名殊荣;入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组织的2019物业服务企业上市公司10强;并作为创新发展的典型企业,入围国内权威财经媒体《经济观察报》发起的中国蓝筹物业企业评选,在证券时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获得“中国上市公司IPO新星奖”。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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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3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黄瑜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组织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组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3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公允、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4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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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0,785.8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大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大悦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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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6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401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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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440万元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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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陆续投入,单个项目安装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期试点已完成。
[注2]:该项目处于用户推广阶段,前期营销成本高。
[注3]:该项目分多个项目陆续投入,单个项目装修验收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前期安装改造投入大,部分项目处于改造中未投入运营。
[注4]:该项目主要系费用性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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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41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琪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郑琪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郑琪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苗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苗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陈苗苗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8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4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466个,累计总签约面积6,001.59万平方米,2019年1-6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38个,新签约面积约545.66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10个;公司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1个。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签约时点不等同于物业服务项目的交付管理时点,在交付管理前或将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