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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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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2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4、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意事项:针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护照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6: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需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款项。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章);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应于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资金。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或010-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方式: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黄立影

  电话:010-89188345

  传真: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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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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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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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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